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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2009年打击鉴定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lsqlq    发表日期:2009-08-01

LSTDR-2009-00008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冷水滩区2009年度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的《冷水滩区2009年度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冷水滩区2009年度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
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冷水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2005第194号令)的文件精神,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紧紧围绕宣传教育、依法查处、规范管理、利益导向四个环节,加大综合施治力度,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波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有效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机制。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目标
  今年全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从3月起至7月底止,历时5个月。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全区在“两非”典型案件的查处上能取得较大突破,至少查处6例“两非”案件,其中最少查处两例以上典型“两非”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使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有所下降并最终趋于正常。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3月份集中开展打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宣传动员活动。运用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中央《决定》、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重大意义的宣传。在集中进行整治活动过程中,要集中宣传一批关爱女孩行动的先进事迹,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曝光一批打击“两非”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严打“两非”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全程监控孕情,规范管理。
落实孕妇全程服务责任制。今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开展孕前检测、孕期保健、产后随访的优质服务,做好持生育证妇女孕情监测记录。农村居民持二孩生育证和城镇居民持一孩生育证妇女必须落实责任人,实行“一对一”全程监测服务责任制,确保孕妇不漏管漏报。对本年度申领生育证的育龄对象在核发生育证时都要发出一封告知书,告知其不得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凡违者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按省政府194号令的要求,对辖区内能够承担接生、引产、B超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签订严格的责任状,实行规范化管理。获准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服务机构,施术前必须查验、登记省政府194号令第12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病历附件一同保管;受术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施术,并报告区人口计生委。因突发事件导致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需要紧急施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须经2名以上医师确认后方可施术,并在施术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及接生的医疗服务、计生技术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接生和新生儿死亡登记制度,每季度向区人口计生委书面报告登记情况。
  (三)组织办案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两非”。
  今年3月底之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由政府(管委会)牵头,会同辖区内卫生院(所)、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人员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落实办公地点,集中办案,并迅速开展工作,保证人、财、物投入,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结,一查到底。
  1、要制定和落实有关举报及查办“两非”典型案件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开,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凡调查属实的“两非”案件,一般“两非”案件每例奖励300-1000元;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例,另奖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30000元/例;举报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奖励举报人5000元/例,另奖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30000元/例;区里对独立完成一例“两非”案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奖励5000元,对提供“两非”线索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查证属实的按举报人同等对待。奖励经费在区财政年初安排的计划生育事业费中解决。全年办理一例省里认可的“两非”典型案件,建议区委、区政府给予办案人员记三等功。
  2、调查摸底,深挖案件线索。①今年3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要完成对2007年1月以来符合再生育政策已领取二孩生育证的农村夫妇和领取一孩生育证的城镇夫妇的登记造册工作。②全区对持生育证后怀孕孕情突然消失的所有孕妇,进行全面清查。对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的情况要逐一分析调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③卫生部门要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B超、染色体检测、引产登记进行排查。④严格布控能够从事B超检查和开展非法接生待产等医疗业务的个体私营诊所,开展不定期上门暗查暗访活动,从中发展线索。
  3、依法立案,调查取证。“两非”案件隐蔽性强,取证难,调查取证是一个关键环节,发现线索后必须速战速决,讲究方法策略,迅速固定证据,防止因方法不当,查处不及时使案件查办陷入胶着状态。每发现一例,立案后,必须集中全力查处,确保取得实效。
  4、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到位在这次综合整治行动中,各地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上年度查处的案件未处理到位的,必须对照标准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对涉及“两非”及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到底。经济处罚在法规政策规定范围内取上限;有执业资格的,一律取消执业资格;是公职人员要一律开除公职;是党员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恶劣的开除党籍;有犯罪嫌疑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办。对于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的,一律不再安排生育指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已经查结的“两非”案件要将个案原始材料复印件整个卷宗专人送区整治“两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整治“两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及时报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精干有力的工作班子,提供人财物保障。经区委同意,调整冷水滩区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齐爱社担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苏小康担任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区公安分局局长张珞、区公安分局政委王小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蒋建辉、区政府办副主任李昌初、区财政局局长蒋德贵、区卫生局局长吕国龙、区工商分局局长赵永平、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卢飞勇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李昌初担任,卫生局局长吕国龙、人口计生委主任卢飞勇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委。同时成立“两非”专案组,以区公安分局政委王小会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廖劲松、区卫生局局长吕国龙担任常务副组长,区监察局局长蒋建辉、区人口计生委主任卢飞勇等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的分管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区打击“两非”工作的查处,“两非”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也要迅速组建打击“两非”专门工作班子,开展工作。
落实专项工作经费,配备必需的办案设备。区财政为打击“两非”,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专项工作安排10万元专项经费,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各安排3万元的配套专项工作经费,以确保办案经费及配备工作用车和必需的办案设备。各乡镇、街道也应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确保打击“两非”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查督办和工作调度力度。打击“两非”,查办案件是一项艰巨而非常复杂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而全区今年查办“两非”案件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必须制订十分周密的工作方案。在案件的具体查办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协调处理,区打击“两非”领导小组由组长出面不定期召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召开工作进度调度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区打击“两非”办不定期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督查督办,明查暗访,协调查处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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